《西安財經大學信息學院教師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出版學術專著和教材資助管理辦法(修訂稿)》
經信息學院2023年6月12日黨政聯席會審議通過,現予以通知。
信息學院
2023年6月15日
西安財經大學信息學院教師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出版學術專著和教材資助管理辦法(修訂稿)
為了鼓勵信息學院教師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出版學術專著和教材,加強教學與科研工作,促進學院學科建設,根據《西安財經大學科研業績認定辦法(修訂)》(西財大研發〔2021〕10號)、《西安財經大學教學業績認定辦法(修訂)》(西財大教發〔2022〕2號)、《西安財經大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管理辦法》(西財大教發〔2019〕4號)、《西安財經大學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管理辦法補充規定》(西財大教發〔2020〕12號)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資助條件
信息學院在編在崗教師在《信息學院資助論文期刊目錄》所規定期刊正刊發表的學術論文、國家級出版社或國家專業出版社或其他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的出版社所出版的學術專著和教材,且本人為第一作者(主編或第一著者)、第一單位為“西安財經大學信息學院”或“計算機應用與商務智能研究中心”,均可申請版面費或出版費資助。
作者單位的中文署名格式為:“西安財經大學信息學院”或“計算機應用與商務智能研究中心” 陜西 西安 710100;英文署名格式為:School of Information, Xi'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or Research Center for Computer Application and Business Intelligence, Xi'an, Shaanxi, China, 710100。
二、不予資助范圍
1、發生知識產權權屬糾紛尚未解決的學術論文、學術專著或教材;
2、存在剽竊、抄襲、重復發表等學術不端行為的論文、學術專著或教材;
3、非學術性著作、譯著、論文集、科普讀物、資料匯編、工具書、文學作品等;
4、重印、再版學術專著或教材;
5、其它不應給予資助的論文、專著或教材。
三、資助標準
凡符合上述資助條件,在權威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按發票金額實報實銷;在一類核心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資助上限為8000元;在二類核心期刊發表的學術論文,資助上限為5000元;在CNKI復合影響因子大于0.3的期刊上公開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教學或科研論文,資助上限為2000元;在國家出版社、國家專業出版社和其他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的出版社所出版的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專著和教材,學術專著資助上限為25000元,教材資助上限為30000元。具體資助金額根據申報資助數量和信息學院年度資金情況進行資助。由于不同期刊和出版社的版面費標準不同,以不超過資助上限為原則,實報實銷。
四、資助審批程序
1、申請人填寫《信息學院教師發表學術論文資助申請表》(見附件1)或《信息學院教師出版學術專著/教材資助申請表》(見附件2)。
2、申請人所屬專業的負責人審核,科研副院長或教學副院長審核,院長簽署意見。
3、申請人依據錄用通知或出版合同填寫《西安財經大學借款單》,院長簽署意見后,前往計劃財務處辦理相關繳費手續(依據財務處要求);待取得版面費或出版費發票后,前往計劃財務處辦理銷賬手續。
4、待出版后,申請人提供論文、學術專著或教材的相關復印材料1份,并交由信息學院學科辦留存。其中,論文復印材料包括:封面頁、目錄頁、正文頁和版權頁(刊號頁),學術專著和教材復印材料包括:封面頁、扉頁、前言和目錄頁。
五、附則
因侵權、剽竊等行為引起糾紛的全部責任由著作者自負,學院追究當事人責任并追回資助經費。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信息學院負責解釋。